如何签订股票转让?
1 签署文件,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身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转让时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所以首先要有满足章程规定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有效决议。其次,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办理股份转让须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除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外,还应当提供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会计报表及说明;发行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债券发行的有关法律意见书。最后,公司要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需要提醒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同时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刊登公告,公告内容除了应载明公司的变更事项外,还应载明股权变更的情况(包括原股东名称、新股东名称、原股东出资额或持股数、新股东出资额或持股数)等事项。
2 交易双方订立合同。 对于已具备上市条件的股份公司,其股票可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交易方式参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方法;对于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私下转让的股票,交易双方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股票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为保证股票交易的正规和安全,减少交易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建议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转让方、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 除有特别约定外,法人股转让无须其他特定股东的同意。但涉及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必须征得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以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交易的,其转让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应当报当地的证券交易场所审批;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进行转让的,还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