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仲裁机构包括哪些?
上海现有三个仲裁机构,分别是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经贸仲)、上海金融仲裁院(以下简称沪金融仲)及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称上海劳仲委)。
上经贸仲是1995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设立的,属于我国法定仲裁机构的范畴,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机构和经费; 地址:徐汇区虹桥路2088号;邮编:200336;电话:021-64372222 官网:http://www.scedc.org.cn/
沪金融仲于2010年由上海市政府设立,主要受理涉及金融机构及保险机构的纠纷案件,其案件受案范围、程序和规则参照国际惯例并参照有关涉外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进行; 地址:静安区新闸路669号明发商业广场4号楼2楼;邮编:200041 ;电话:021-62662222 官网:http://tcsfc.shjfy.org.cn/
上海劳仲委是1995年7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负责处理全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含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所发生的其他争议; 地址:杨浦区黄浦西路100号;邮编:200060; 电话:021-63210141 官网:http://lssp.jfsc.org.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