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上海富友解除?
本人也是深受其害,因为当时不懂,在网上找了个人委托收款,就是富友。 钱收到了,人也跑了,有合同也没有用,打官司也赢不了。 因为合同里有一条是写明收到款后三天内开发票给人家,可没说过几天开呢! 而且合同上是写着代收代付,并没有说是中介费还是佣金什么的。 所以法院不认证你所收的款项是居间费而是认定你非法侵占。
你说你要还回钱吗?法院说是要你还,但是你要提供对方当事人的信息,可是你又不想还的原因是因为怕对方以此要挟你,或者再找你麻烦之类的。 你说你要是不还的话就认定你已经承认了这是居间费用,那你就要承担相应的中介费用。(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这钱是对方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务费等)
所以,遇到这种问题,要么你就乖乖把中介费交了,毕竟人家也是靠这个吃饭的;要么你就花点钱请个律师,让他帮你查清这个人到底是以什么名义收款的,然后通过法律途径把钱弄回来,当然这可能还要花些诉讼的费用。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