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黄蓝什么事件?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在之前已经有很多回答了,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关于“性侵”这件事。 首先我们要明确,根据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14周岁女性)遭到强奸的,无论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而满十四周岁未成年女性,如果处于醉酒状态或自愿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反之,则按猥亵儿童罪惩处。
这里要说的第二点,是大家对性侵罪的法定刑认识存在一些误区。很多人以为性侵罪就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实,对于奸淫幼女的,是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举个例子:A男强行与8岁的B女发生性关系,那么,A男可能面临的最低法定刑是3年有期徒刑,最高法定刑是死刑。
很多人会想,才判刑3年,太轻了!但其实比3年更重的刑罚,比如20年有期徒刑,判处A男也是合适的。因为,奸淫8周岁的幼女,其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性意识根本没有,完全是被侵犯者,对行为人的性攻击毫无反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