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库存融资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业主要涉及两种业务模式:直租和回租 1、直租,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向承租人直接购买租赁物并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然后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2、回租,是指出租人先行购买租赁物,然后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最后承租人分期归还租金。 无论是直租还是回租业务,其核心都是“融物”,即以租赁的方式实现资金借用的目的。《合同法》将之归类为借款合同,并规定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开办。 但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决定了其与银行的贷款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式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为了适应行业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本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承租人购买设备,并将所购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的合同。 ”同时,该法还具体规定了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及担保等主要内容。
由于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的目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 必须严格审查承租方的资信情况,确保承租方有足够的能力支付租金; (二) 租赁物件的选择要慎重,既要考虑承租方的需要,又要尽量降低租赁物价款; (三) 合理确定租赁期限与租金数额,租赁期限不宜过长,租金应尽可能细化,以避免未来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四) 对租赁物实施监管,必要时由出租方保管,以防止承租方擅自处置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