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基金是什么?
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2号),提出允许经营范围为“金融”的企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318号),对银行业以及资产管理行业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该通知精神,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租赁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从事资管业务的专业机构实行注册资本准入制度,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为了促进金融企业更好发展和适应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需要,2016年12月,原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准则〉的决定》(银监法[2016]30号),同意商业银行设立分行级直属支行和支行级网点,不再审批设立二级支行和营业网点,并对直属支行的业务范围作了规定,即办理各项存款、融资、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务,但不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和转帖现以及其他中央银行授权以外的业务。
此次改革在保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监管基本框架的前提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优化了资源配置。同时,也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自2016年底启动至2017年上半年,包括工、农、中、建、交通、邮政等各大行在内的主要商业银行均已完成了新体制下的分支机构准入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力量的壮大,未来金融企业的竞争格局也将发生深刻变化。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我国创业金融发展方兴未艾,其中以私募股权为重点的资产管理行业迎来蓬勃发展期。与此同时,在“宽财政、宽信用”的政策环境下,各类资金通过不同渠道参与股权投资市场的热情高涨,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迅速崛起,社会资本通过基金产品实现投资退出和资产流动性的需求也十分迫切,由此引发的同业融资和资管计划等产品的设计和运作面临新的挑战。在此趋势下,作为服务实体经济、打通资金融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载体——私募基金业需要与时俱进,寻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