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基金如何提取?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简称“企补”),参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建立和实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简称“企补医”),可以采用企业、个人、政府三方出资建立医疗基金的办法,也可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形式解决,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3、企业补充工伤保险(简称“企补工”),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参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的有关规定建立; 4、企业补充失业保险(简称“企补失”),可以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制定的基金管理办法执行,也可以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或制度。
5、企业补充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机制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6、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一日调整一次。企业补充养老年金属于企业自主发放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