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缺口是什么?
2015年启动的“五险合一”,其实存在很大的问题。 “五险合一”后,社保经办机构掌握了职工和居民参保的基础信息,并且与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信息系统对接,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管理系统。 基于此,各地开始推行社保卡一一既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又便于进行跨地区转移。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一举措在短期内会使得医保基金出现巨额赤字。 根据人社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79458万人;而到2018年年底,这个数据变成了9.31亿人。两年的时间里增加了近两个亿,按照当前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估算的话,两年间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就达到了3.8万亿元。
当然,这些费用最终都进入到了当地社会保障基金的账户之中。 但问题在于,很多人参加社保的时候,都是企业单位给统一办理的,自己并未单独去缴纳过。也就是说,单位不仅替员工交了养老保险,还同时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而“五险合一”之后,这些医保、失业、工伤和生育的钱,也从养老基金中走了。
以医保为例,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也就是说,假如一个企业有100个职工,那每个月的单位医保缴费额度就是10万元,一年就是120万。而这笔费用最终也进入了本地的社会保障基金账号。 只不过,现在这些资金都被用于社会民生了。 以医疗保险为例,除了给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发放医保之外,还要承担困难群众、重度残疾人和儿童等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以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一系列工作。
这还不是全部——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应该分别按工资的8%和2%缴纳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表全体职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失业保险待遇。而在职职工本人则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银行领取失业金。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需要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保费,发生相关事故后,由经办机构核定赔付金额并支付。
总之,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保体系仍然是由财政支撑的,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地区、部门都会先垫款,然后再找财政报销。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保基金“空账运行”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