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投资利息是什么?
会计中所谓“投资”,是指企业为取得资产而进行的经济活动。它既包括资金(资本)的交易或转移,也包括对资产的占有和使用;其性质属于企业经营活动的范畴。无论是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投资,还是对外投资的债权投资,都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之外的交易或事项,因此与财务费用中的贷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支出不同,不能计入成本,只能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指出,投资者为了获取投资报酬而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费用,应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得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明确,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指出,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而持有的信用卡或信用证等,其透支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偿还的,应单列一项“1123其他应付款——分期付款机构”项目,将其余额全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账款”项目之下。如果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偿还,则该项应付金额应在报表备注栏内注明“已归还XX银行信用卡/信用证透支款”字样并加盖部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