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朱亚辉去哪了?
2018年7月4日,深圳中院对“朱亚辉贪污案”做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朱亚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留置、刑拘的,留置、刑事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9月3日起至2029年9月2日止)。责令被告人朱亚辉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退赔人民币一千八百零七万八千五百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朱亚辉于2018年8月到深圳市看守所服刑。
我查阅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此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据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也就是说,目前朱亚辉已经被执行死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