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在深圳住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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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博轩,字哲中,号乐禅、乐全居士。1942年生于河南洛阳一个书香门第。祖父是清末举人,父亲是新中国建立后首届全国高考状元。五岁随父母定居北京。16岁时因父亲被划为右派而下放山东劳改。曾做过泥瓦匠和仓库管理员。

1978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跟随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学经济。

1983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后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至今。 张五常本科主修经济学,博士研读计量数学与统计学。 1978年是改革开放的第二年,中国正在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知识分子思想解放运动。当时还在山东劳改的张五常听说党中央正在制定一系列改革方案,于是给当时的中央领导人写了一封信,阐述自己的经济理论和对改革的看法。这是张五常第一次向中央建言。

此后不久,他作为高级研究人员被特批返京。 一番周折,张五常终于回到清华园,此时距他离开已经整整十年了。1980年,张五常发表《佃农分成合同理论与中国农业》,提出“激励相容”的概念并应用于农业生产领域,成为其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这篇文章引起了时任中共中央领导的注意,很快一篇长一点的解答该领导提问的文章在中国科学院主办的《哲学研究》上发表。这就是后来广为流传的《论分利集团》。文中主张通过政府调节市场,同时消除腐败和不公,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文章发表后,社会反响强烈,被多家报刊转载。这也许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对既得利益群体(所谓“分利集团”)的反思和批判。

从此,张五常走上了政经学术名人的道路。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张五常学术创造的黄金时代。他不仅构建了包括产权、合约、博弈论等在内的新制度经济学体系,而且将其应用到中国经济改革的诸多方面,如农村承包制、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造、外汇管制与汇率等问题上。他的系列论文成为当年中国经济学界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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