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失业比中国少吗?
美国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更广,申请门槛更低,因此申请量要远大于中国。根据美国劳工部的数据,2019年有超过750万人申请了失业保险金,而2008年金融危机最严重的2009年,也有超过650万人申请过。 相比中国实行的是保底的就业制度,即只要劳动者按要求提交资料,基本上都能获得补贴。
而在美国,虽然失业保险由联邦政府和各州共同负担,但也仅仅对实际收入低于失业保险福利标准的人发放,如果失去工作的收入高于这一标准,则不能领取该补贴。 而且,不同于中国的“保底”,美国的失业保险更像一种“顶补”(top-up),即在失业者现有收入的基础上进行补偿,因而使低收入者得到的经济补偿更多。以纽约为例,对于失业者来讲,其获得的失业保险补贴是原来收入的70%以上,并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美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也非常广。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在美国注册的企业或机构员工均可以享受该福利;在享受福利的条件上也没有工作年限的限制。自雇人士、暂时无业以及兼职人员也可以申领该项补贴。 但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领到失业保险,有以下情况的人就不能享受这一福利:
① 因自愿辞职或因企业重组而被辞退的人员;
② 在一个季度的收入不足4500美元的个体私营企业主及自雇人士,以及在失业救济期间,收入超过4500美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自雇人士;
③ 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作机会的人。 相比之下,中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就是只能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才能领取,个人主动离职是不能领取的。
还有几个限制条件:必须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已经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 而北京地区更是明确规定: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取得失业保险金:
① 用人单位和本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② 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办理失业登记的条件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