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道峰逃美国昆百大?

瞿春彬瞿春彬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何道峰,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 更正一下: 何道峰,曾任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现已被双规) 现任云南省烟草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王洪俊,原云南省烟草公司副总经理 现在已经升任云南省烟草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4年3月17日晚,据新华社电,中国检察机关日前在天津逮捕了云南红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塔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何道峰等4人。 检方指控称,何道峰等人涉嫌挪用公款罪、非法批准出口退税款罪、受贿罪,现已立案侦查。 报道提及,经查,自2009年以来,何道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多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8.56亿元进行融资,后拖欠他人借款无力偿还;利用本人及近亲属名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共计人民币2.92亿元,其中部分退税款被其个人占有使用。他还涉嫌受贿犯罪。

2、关于昆百大的收购 “由王石发起,万科、中信、平安集团作为战略股东参与的新一轮对昆明百大集团的重组方案正式出炉。此次并购中,信达产险作为主承销商和债权人代表进入董事会,成为新百大集团实际控制人。 ” 关于这次交易我写过一篇长一点的解答。在此引用一部分。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法律常识: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投资人的风险是很有限的。 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情况就不同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制企业实行的是所有者所有权与经营者管理权分离的原则,投资者要承担企业的剩余风险。一旦企业资不抵债,股东要用自己的储蓄来补偿债权人的损失。当然,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除外。 而本次交易的主体是深振业A(000006)和*ST百花(000718)。

*ST百花前身是由深圳市政府组建的深圳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主要经营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的运营,属于公益性企业。深振业A则是深圳特区房地产建设开发的唯一上市公司平台。两家企业均为深圳本地企业,市值都很小。 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两家上市公司私下协议,虚增巨额利润,通过转让溢价高达55%的行为将不良资产置换出来,从而让何道峰控制的昆百大集团获益。

根据协议,深振业A以3.26亿元的价格购买*ST百花持有的昆百大集团1.14亿股,占总股本的33%,同时,*ST百花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振业A支付交易价格14%的违约金即4000万元。

本次交易中,*ST百花通过置换获得的现金达到7.66亿元,扣除应付给深振业A的交易价格3.26亿元后,获得4.4亿元的收益,基本相当于最近三年累计盈利之和。同时,由于之前的贷款大部分是被用于归还其他金融企业借款,实际上这部分资金最终都是由银监部门提供,现在银行收回了部分借款,则相当于*ST百花少付了4.4亿的利息,免交了所得税。 这笔交易从表面上看似乎各得其所:*ST百花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财务困难问题并实现了业绩的大幅提升;深振业A则获得了可观的收益;而何道峰控制的昆百大集团也拿到了急需的流动性资金。然而,这一交易却存在着诸多可疑之处: *ST百花的主营业务是交通运营,2009年和2010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460万元和3380万元,而交易对方深振业A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2009年和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只有1.35亿元和1.51亿元。若扣除6000万元的增值税,则交易对方实际实现的利润只有1.5亿元,远不足以支付4.45亿元的利息和所得税。那么,差额部分2.95亿元从何而来? *ST百花解释称,交易前公司账面现金余额约为7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补充流动资金约7亿元。也就是说,如果扣除掉已披露的7000万现金,该公司目前只有7000万的可支配资金。如此微薄的资本,却要一次性付出4.45亿元的资金,对于这样一个原本就不富裕的企业来说,可谓是一笔巨款。这笔钱相当于当前市值的70%,是去年全年净利润的8倍!如此大额的资金支出,却未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亦未收到任何媒体的报道,显得极不合理。

另外,根据*ST百花2010年年报显示,报告期末,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8亿元,较期初减少46.8%;长期借款余额1.9亿元,较期初减少23.8%。而此次交易中的贷款金额合计5.1亿元,是否意味着这7亿的交易对价中有4.2亿元将是新的借款?如此高额的负债对本来就资不抵债的*ST百花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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