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划转股份什么意思?
1、无偿划转,是指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主体(以下称出让人)将其所拥有的企业股权无对价地划转给其他主体(以下称受让人)的行为; 2、《公司法》中对于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的问题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出资”,但并未禁止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无偿转让其全部出资;同时,《公司法》也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即所谓“自购”,那么同样道理,允许政府及政府部门作为股东之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方(包括本国企)也属于合理的规范范畴;
3、理论上讲,任何股权的取得都是有价的,所谓有偿取得就是支付了对价,而所谓的无对价取得其实指的是依法不再支付对价或者称极少支付对价甚至不支付对价,但是,必须指出,这种“无偿”不是法律上意义上的“无偿”,从会计的角度来讲,任何形式的转让都必须记录相应的成本或收益,因此实际上无论是否支付对价,都会产生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只不过在计量时可能采用不同的方法而已;
4、实践中,由于国有产权变更往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很多情况下政府作为股东之一与其所控股的企业发生股权变动的时候,需要经过国资部门的审批,同时,为了减少财政支出,降低交易成本,往往会允许国有股份无偿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