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何时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利随本清,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另外,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三年还要继续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全额补贴。
学生毕业后,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期不迟于毕业后次年12月20日,借款人要结清借贷。结息日不迟于次年2月20日。如借款人逾期,从逾期日起借款人每日需负担拖欠部分罚息。罚息为逾期当期贷款月利率的130%。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学生毕业后,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应责成学校配合教育当局通报其违规违约行为,并同时将违约行为通知其所在单位、所居住社区;如违约贷款已由保险或担保公司代偿的,还应要求违约学生向保险或担保公司退还所代偿的贷款及自代偿日起代偿金额本息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