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助学贷款如何还?
助学贷款偿还,是指从贷款合同借贷双方签署生效之时,到借贷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彻底结清贷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还款相关事宜。助学贷款还本付息的方式、时间等在借款合同中都有详细说明,为履行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按时还款,不逾期,借款人应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和发放。每个年度的贷款金额为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助学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额收取。学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偿还(结清)。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的结息日期,自付利息开始月份起,每月20日为利息归还日,利息还入个人专用账户。每年12月20日偿还利息的同时需要支付下一年度的利息。
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提前一次性结清,也可以分次偿还,但必须在贷款合同规定期限内还清本金和利息。如果提前结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延期还款,比如继续攻读学位、出国交流等。需要在正常毕业后,还款期开始前(12月20日之前),通过原高校向银行申请延期,并附上学籍变更材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以及相应的还款期变更。
助学贷款没有申请提前还款或者申请了又没有按期归还,视为逾期。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