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售后做什么的?
本人国寿老客户,2013年买了一份国寿鸿鑫版两全保险(主险)及7份附加险。今年第4年到保险公司办理续保手续时,被告知合同失效了,需要重新签合同并缴纳保费。询问后才得知,第3年时合同约定的领取红利和固定收益的期限到了公司却没有发放红利和固定收益,导致第四年续保时因现金价值不足而失效。 到保险公司总部投诉,总部的答复是:公司确实没有发这部分钱,因为财务报表上显示没钱发放。但是公司之前发的传单上确实有分红和固定收益的内容。现在总公司让分公司与销售部门协商处理。
目前,销售部门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支付我500块钱(保单现金价值的10%)让我不再追究。 我认为,首先,这500元金额太少,不足以弥补我的损失;其次,如果当初这个产品宣传的时候就是虚假的,那么我就不会购买这个产品。既然我购买了,就说明我对这个产品是认可的,现在的处理方式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请问我该如何维权?(电话投诉至银保监会,银保监会转办至当地银保监局,银监局给当地保险公司下函,保险公司再给消费者回复等来回折腾几回,终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