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婚姻保险吗?
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适用于结婚双方的“婚姻保险”产品,不过可以购买“夫妻共同寿险”,通过投保为婚姻的稳固加上一道“保险”。 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双方共同投保,保险期限为1年或更长,在保险期间内,当夫妻中任何一方不幸身故时,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付保险金。这种保险金的给付,不会因夫妻中的一方存在过错而减少或免除。 还可以挑选含有意外伤害、紧急救援等保障内容的综合性旅游保险。如果旅行中不幸遇到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也将得到赔偿。
除了保险保障之外,有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防止婚姻风险,还是应该积极提倡婚前协议和婚前检查制度。对于财产较多的一方来说,可以通过签订婚前协议的方式合理合法地减少自己的损失;而对于没有财产或财产较少的一方而言,起码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婚前体检,则可以从生理层面上排除遗传性疾病以及其他难以预料的疾病隐患,从心理层面上让当事人更加坦诚,消除由于隐瞒缺陷而带来的纠纷。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人们已经习惯把保险作为家族财产管理和收入补偿的工具,很多家庭都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量身设计婚姻保障计划。而在中国,受传统观念、婚姻稳定性以及婚姻双方经济实力的制约,婚姻保险的发展尚不够成熟。国内目前开办的类似婚姻保险的险种主要有:
“美满婚姻”保险,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于2006年2月在上海推出的首款婚姻保险,一年期保费680元,保险责任为结婚费用补偿、结婚费用存储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障。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残的,根据伤残程度,按基本保额的1至10倍(最高100万元)赔付;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的,按伤残赔付的10倍赔付;被保险人结婚时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直接导致结婚费用损失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付最高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如果在结婚前不幸身故或伤残,根据情况,保险公司将给付结婚费用补偿金。
“婚嫁祝吉”,为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于2006年3月推出的一款祝寿性质的保险,期限为20年,每年保费2000元,投保年龄从出生后30天至50周岁。主要功能为通过逐年返还,为子女筹备结婚费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父母、配偶进行保障;若被保险人身故或严重伤残,结婚费用返还责任终止,转而给付其父母婚嫁安逸金。
“百发百和”,为太平洋人寿北京分公司2007年5月起售的一款养老保险,缴费期20年,一年保费1万元左右,投保年龄从出生后30天至50周岁,主要针对婚后无房或有房但还需装修的家庭设计,以每月领取生存保险金的形式,解决夫妻双方在不同生命期间的养老及装修问题,夫妻双方互为第二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