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优先股?
我国目前没有设立任何法律意义上的“优先股”,但存在具有优先股性质的证券——可转换债券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金融负债”的定义中包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以及“计划或安排偿还该款项的时限”两个因素 对“权益工具”的定义中包括“无条件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所拥有的权利”一项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实质上就是“优先股+可转债”的结构 因为如果公司债券不可以转换成股权,那么对公司的现金流压力就会很大;而因为允许转换,则把债券转换成股东权益的权利赋予投资者,当公司经营不善,债价跌到转换点时,股东的身份可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从这个角度看,可转股债券实质上就提供了类似于优先股的股东权益。
当然,可转股债券与优先股也有不同之处:
1、可转股债券持有人不是公司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决策;而优先股一般有固定的股息,属于对公司财务有直接影响力的股东。
2、可转股债券利率低于普通债券利率;而优先股一般无固定股利,只有在公司盈利且能够分配利润时才能取得股利。
3、可转股债券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其本息的支付顺序排在普通债权之后,先于股东享有的权利;而优先股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先于普通债权人甚至股东得到清偿,是一种带有“混同稀释”性质的风险较大的股本证券。 不过随着新金融工具、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上述两者的区分可能没那么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