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破产企业何?

程言寒程言寒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来讲一下,这个案子我是经办人之一 (经法院批准) 我来告诉你过程: 这个案子是浙江某地最大的一起破产案件,也是浙江省第一起纯金融借款案进入破产程序。 因为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标的额较小(500多万)所以法院审理的时候很谨慎,在6个月之内就审结,并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宣告债务人破产。 当然,这个过程不是这么简单就结束的。

因为是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现了出借方资金可能不足,继而查明涉案的担保公司(被起诉的法人独资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是我们向该担保公司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了破产清算。 然后,该公司就被宣告破产后终止了。 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

1. 这里的破产清算与民事诉讼是完全分开的,虽然破产案件的立案审判由法官负责,但是清算组的组建以及后续工作均由债权人负责(包括财产调查和分配方案申报等)。

2. 由于是法人独资企业,又没有找到明确的出资人(实际股东),所以资产只能以公司名义进行处置,也就是说如果股东找得到的话可以直接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找不到或者不明确的话,处置的资产就直接归全体债权人所有。 至于你问的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什么,我上面讲明白了,是因为原债权人(即当初贷款给企业的银行)诉请的利息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所以从破产清算的角度来说,该企业确实符合破产原因的规定(破产法规定,有欠债不还,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可以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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