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委托贷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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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当然是可以委托贷款的,但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我这里主要指企业作为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从而贷款的流程,当然企业作为担保人为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企业委托贷款必须以企业的合法财产或者享有处分权的财产依法设立抵押权或质权作为保障,否则将导致贷款合同无效,对企业以及受托金融机构都将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将会导致企业委托贷款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变相发行股票、债券;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其他企业出借资金;

(四)企业以借贷名义向本单位职工募集资金并发放利息;

(五)企业以借贷名义向本企业职工以个人名义提供的债务提供担保。 按照《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借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前,应按要求提交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结算账户复印件以及合法的贷款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同时依据有关行政法规、规章,企业须提交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或者省级政府金融工作部门批准(允许)其经营贷款业务的文件及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

尽管目前国家在宏观上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但此类机构并没有法定的融资资格,因而其与借款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因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至于企业以票据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取的贷款,如果符合相关规定的,应认定为有效。

郝兆晓郝兆晓优质答主

企业委托贷款,指企业不擅自主张,委托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自筹资金,贷给其他不特定企业使用的贷款。这里的企业,不包括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其他不特定企业”,不同于合同诈骗中嫌疑人主观上确定的相对人。判断是企业借贷还是企业委托贷款,应以有无金融机构介入为标准。企业将自己有闲置的资金,不自行对外贷给其他企业使用,而是委托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机构贷给其他不特定企业使用,形成的是企业委托贷款。如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贷给其他企业使用,数额较大,或者虽未超过30万元,但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依据刑法第184条第2款[1]的规定,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1]第184条第2款: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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