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房怎么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及材料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含安置房)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审批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经办人员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所需材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和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4.房屋维修基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拆迁还房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
7.公有住宅出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机件;
8.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