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账户取出来吗?
1、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能随便取现。 2、北京城乡居民医保不建立个人账户,所以没有个人账户余额。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2020年起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统一制度模式,实行市级统筹。
4、城乡居民医保在缴费时,是每年固定缴纳一次费,不建立个人账户; 5、城乡居民医保,有普通门诊待遇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门特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普通门诊不需要; 6、无论是城乡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都包含两个帐户,一个是统筹帐户也就是单位交的这部分,另一个是个人帐户,个人部分包括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
7、只有在职职工有个人帐户,退休或者失业后没有工作单位的,以个人身份办理社保参保的人员都没有个人帐户了。 因为没有找到有关北京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文件,因此参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6号文件的规定来回答这个问题。 内容较多,简单概括一下这个文件主要内容就是: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因就业、居住等原因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随人转移接续。
2、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原则上由迁入地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手续;迁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确认并出具参保人员在本地实际缴费年限的证明。
3、农民工异地就业参保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为农民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参保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等情况及时核定医保基金收入规模,确保应收尽收。 总之,根据文件规定,只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就可以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金额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