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基金凊盘吗?
首先,基金清盘是基金公司主动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不能正常运营;
(二)基金被清算;
(三)基金被依法撤销或宣布破产。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基金被清算属于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无需投资者提起诉讼请求基金管理人进行清算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机构对基金进行强制清算。也就是说,一旦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必须启动清算程序。即使基金投资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方式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存有异议,但由于法律赋予了基金管理人自主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权力,除非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导致基金损失,否则投资人无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导致基金损失,则基金管理人不仅需对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本金承担返还责任、以及对利息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之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上,一般情况下,除非发生上述规定的“法定”情形,基金不会自行清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