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总额包括哪些?
“投资”在会计上有其特定的含义,通常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进行的各种资金的筹措活动。它涉及贷方账户的金额变化,不包括现金流量中由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以及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支出而进行融资所发生的现金流出。但是,企业发生的下列筹资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流出,应计入投资总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款项;
(2)建设厂房、设备等发生的支出;
(3)开办费的投资;
(4)融资租入资产支付的租金和保证金;
(5)为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6)发行股票、债券等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而产生的费用;
(7)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8)其他符合准则规定的支出。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对不符合资本(资产)性质的那些不能给未来经济利益带来增加的经济资源,应将其全部从投资总额中扣除,以使投资的现实价值得以真实地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