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投资协议?
1、“多”的意思就是由很多个(国家/地区/企业)参与,所以它的对象是“国际投资”。 国际投资在地理概念上的特点是跨越国界进行(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投资);在主体上则是由国家(政府、企业、个人等)构成的群体进行。
2、“边”的意思是边界,这里特指经济上的“边界”。“双边”和“多边”的意思也就是有(无)两个(多)边的意思。 多边投资的协议其实就是有关国家为了促进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通过协商就共同关心的利益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或解决方案。这种协议可以是关于投资保护的,也可以是关于投资便利的,还可以是其它方面。总之,只要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而由多个主体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做法都可以称为“多边主义”。
3、为什么需要制定这样的协议呢? 根本原因就是贸易和投资的一体化进程不可阻挡。以跨国投资为例,根据联合国贸发会的统计,1980年全世界境外直接投资流量为1410亿美元,到2007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了9650亿美元。可见其增长之快。
一方面,资本的国际流动速度加快;另一方面,由于国际直接投资和贸易的发展,一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其他国家(地区和人民)。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实现投资保护和便利就成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只有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采取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方法才能做到这一点。多边投资协定(MNA)便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