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亏损还用分配吗?
需要按照出资比例分。 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的个人资产。虽然股东们已经以他们的出资对公司进行了初始积累,但那只是公司资本的源头,是股东们的“出力”而非“出钱”(当然,这种出资和“出钱”的关系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公司经营中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而损失自然也由公司来承担。 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还要申请破产进行清算,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这时候就算股东没有分红也无所谓,因为公司连本带利都拿不出来了,即使拿得出也没钱可分。 但如果公司还有利润,或者说还能继续经营并产生效益,那么股东的权利就应当得到保护了。股东有权利要求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向自己分配红利;同时,如果股东不想继续投资下去了,他也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从而收回自己的出资。
一句话总结: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通过股东的投资而产生的一种法人实体。股东的出资形成公司的资本,是公司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从法律上来讲,任何非法侵占或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都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惩处。 现实生活中,有些股东为了逃避纳税将个人收入隐藏于公司之中,也有一些股东采取虚构交易的方式隐瞒公司盈余以达到偷税的目的。对于这种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责令补交税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