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可以投资非标吗?
从经营杠杆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 假设A公司自有资金100万,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投入B项目,租赁期限5年,每年收取1%的租金(即每年收入10万)。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则A公司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额的20%作为逾期利息。
现在的问题是,当租赁期结束时,A公司收回的租赁资产是按折旧后的净值80万元还是按8%的利率计算的本金加利息129.6万元呢?显然是后者。也就是说,A公司的实际本金100万元变成了129.6万元,增加了29.6万元,而这29.6万元的本金就是租赁公司的融资额。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这个29.6万元的本息如何归还的问题。按照一般融资租赁的规定,租赁期满,承租人支付的款项除了归还在租赁期间内所欠付的租金以外,还要归还在租赁期间内所产生的利息,最后剩余的钱才会归租赁公司所有。也就是说,在这29.6万元的本息当中,有23.6万元属于承租人所欠付的租金,6万元属于租赁期间内的利息。那么,这23.6万元的租金又该如何支付呢?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会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支付:一是一次性支付剩余的租金,但需承担剩余租金金额10%-20%的违约金;二是分期支付剩余的租金,同时每期都需要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滞纳金(即上述约定的20%的逾期利息)。
综上分析,租赁公司最终回收的资金可能远远少于当初所提供的融资本金,差额部分将成为租赁公司的损失。所以,对于租赁公司而言,在选择客户的时候必然会考虑企业的还款能力,同时会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如采用保证金质押、保单质押等方式保证自己的融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