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古董吗?
我做过两年二手车的生意,来聊聊这个话题。 美国当然也会有旧物、古董的概念。但和我国不同之处在于,这些“旧物”并不一定就是“无用之物”。 比如我的车上会放一些旧CD,上面可能是以前买的专辑,也可能是以前租的CD,还有可能是朋友从国内带来的歌曲拷贝。虽然我有CD机,也买了很多新的专辑,但这旧CD我一般不会扔掉,因为我可能以后还会用得着(我可不想像某些中国车友一样,把自己的旧车卖了个二手车贩子,还觉得对方是“坑逼”);
再比如说我的车内可能有旧的手机充电器或者旧的数据线,这是因为我的新手机可能是进口的,需要用数据线下资料(当然也可能是其他用途),也可能因为我在国外用的移动电源或充电器坏了,带回来的废旧充电器和旧数据线有可能用上;
再比如我的汽车内有旧的杂志报纸等杂物,那是因为我可能会需要查阅以前的旧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在互联网上有存档,但需要最原始的纸质材料来查证等等。 如果我是美国人,我同样会有以上的“旧物”,而且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有用的!因此这些都不属于“垃圾”。 那有人会问了,你不是说这些“旧物”对于你有价值吗?为什么还要卖掉呢? 我想说的是,第一,我认为任何物品只要不再具有使用价值了,那就应该把它处理掉;第二,对于一个人来说,他的需求是有上限的,当拥有超过自己需求的东西时,就应该舍弃一部分,这样才能保持“平衡”;第三,人生本来就是不断进化的过程,我们只有在丢弃那些不需要的物品的同时,才能腾出空间,让更需的东西进入我们的生活。否则,我们的人生将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