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以持有私企股份吗?
政府参股企业,其实是个中国特有的产物,因为中国是一个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国家(虽然政策在向市场经济转型)。所以,为了扶持某些特定行业的发展,政府会出手成立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和控股。当然这种投资是带有政策性质的,它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比如环保、就业等)而非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这种投资中,政府不是作为资本方出现的而是作为一方当事人出现。它的财务核算也不是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的而更多的是一种预算管理的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带有公共政策性质的投资活动与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但是,如果政府参股的动机仅仅是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在税收方面给予相应补贴呢?这样操作反而更加简单和高效。事实上我国政府为了支持某一企业的成长经常会做一些折中的安排——既不到彻底补贴的程度也不完全采用市场机制,而是采用地方政府带头采购产品(服务),或者先征购而后销售给企业等办法来为企业提供支持。这些做法实际上都是一种公共支出,只不过采取了一种看似“市场化”的形式而已。
至于你说到的国家领导人个人出资为公司赎身的事情,我认为这属于行政干预行为的范畴,而不是市场行为更不是政府财政支出。领导人的这种行为本质上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产业政策”不同的是我们的产业政策更倾向于“非市场化”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