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可以转移吗?
1、什么是贷款转移?
贷款转移是指借款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生产资金或生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债权转移给贷款人,由贷款人发放贷款给借款人。实际上是一种债权的让与贷款。
2、贷款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1)、被转移的贷款必须是到期贷款。只有到期贷款,贷款人才有转移的权利。未到期贷款则不能转让。但担保法作了例外规定,即在达成转让协议后,贷款人可以请求增加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在保证人同意增加承担责任的范围后,可以转让。(原担保法解释第39条第1款第2项)
2)、贷款人是具有贷款经营权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3)、贷款人受让第三人的债权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
4)、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就转让标的达成协议。
5)、转让的贷款必须具有可转移性。即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期限已经届满,或者有存在瑕疵,经修善后可履行。如果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期限未届满,或有瑕疵,未经修善不能履行的,不能进行贷款转让。
3、贷款转移的效力
1)、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享有权利的贷款人转移其权利,须经债务人同意。
2)、未经债务人同意转让的,对债务人无效。但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纠纷,由其另案解决。但受让人为从中受益,故对债务人的任何通知,债务人均应拒绝。
3)、如果原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具备特定条件时,贷款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即使未经债务人同意,该转让仍然有效。
4、贷款转移的后果
1)、原贷款人的资格从贷款关系中消失。其权利、义务由新的贷款人承继。
2)、新的贷款人成为与借款人新的贷款关系的当事人。
3)、担保人对于新贷款人的责任,从其知道该债权转让时起(未通知担保人的,从转让合同成立时起),重新确认其对原贷款人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