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则在修订吗?
原银行管理规定由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构成了贷款管理的“一个通则 四个办法”框架体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业务中,普遍反映原规定对贷款业务的规范性和指导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人民银行组织力量,在合并“四个办法”基础上,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人民银行通过调研论证等方式,充分听取了金融机构和企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研究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49号》。修订工作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一方面注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活力,另一方面注重强化风险管理,督促银行完善内部机制,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优化贷款支付和受托支付管理要求,明确贷款人受托支付等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