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银行贷款付首付?
用消费贷来支付首付,实质上就是购房者通过一些手段,将大额的房屋首付款拆分成几个“购物”合同,将贷款用途改为房屋装修或其他家居消费等,最后把贷款用于购房首付款。
虽然这种方式能快速解决一部分首付的资金问题,但是这种以欺骗银行为目的进行的贷款行为,一旦被银行发现,不仅此前顺利放款的款项会全部收回,个人信用也会受到重大影响,甚至可能还会被起诉。因此,这种方式并不推荐。
那有没有正规一点的,使用银行的消费贷款来付首付的方式呢?目前来看,也的确有,而且是多家银行都已开始执行,比如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及招行、中信等股份制银行都不同程度的已开始实行这一购房政策。下面我们就以农行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详细规定为例做一下详细的讲解:
简单来说,就是购房者可以用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方式在农行贷款购房,首付款可支付20%即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或大修住房时,可以同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目前是3.25%),又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只要符合农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条件,就可以在首付款20%的基础上成功获得80%的贷款。
那么,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办理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1、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个人必须同时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和申请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
2、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及其共同购房的直系亲属,同时到场在委托贷款银行出具委托书,委托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在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上签字;
3、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及共同购房的直系亲属必须作为房产共有人在购房(建)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上签字,且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所购(建)房屋应作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