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多少股股票?
1、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东投资额及认购股份数不一定相等,二者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即存在股权溢价)。 一般情况是,企业成立时股东的出资总额就是注册资金,公司的“资本金”就是注册资本;以后增资本金时,应办理变更手续并相应增加注册资金。 例如某有限公司20XX年X月X日开业登记的注册资金为8万元,而股东们实际投入的资本为7.5万,那么股东们就持有93%的股份(8/8x100%=100%-93%=7%,8÷7≈114%,7%×114=86%),多出的5千元为资本公积金。如果现在又新增加了两名股东,每个认缴1万股,每股面值1元,则现在的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即为16万,新增的8万股对应的注册资金即为8万元,这时新增2名股东的持股比例各占4%和8%,原4个股东总持股比例变为92%(8/(8+10) x100%=76%+8=84%,10 / (8+10 ) ×100%=16%+8=24%)。
2、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交易前必须募集全部股份。 根据有关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之前应当制作正式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文件,将拟发行的股票品种、数量、发行起止期限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公布于众,然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销售;在发行新股筹集到的股本达到法定要求的数额后,方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上市)。 在实践中,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公开发售或未募足所计划的股本数额的情况下便匆匆到交易所挂牌,这种做法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这可能给投资者以该公司经营状况十分好的假象,从而招致大量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的跟风散户;同时这种行为也违反了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因此笔者奉劝各位投资者切勿贪图便宜,不要轻信所谓“内部消息”和所谓的“专家推荐”,以免人财两空。对于这类公司最好敬而远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