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股票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实质,我认为是问“什么是债券”和“什么是基金”的区别(当然区别还是有的)。 首先来解释下债券的概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是指公司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而所谓的商品债券又称之为公司债券,其与一般企业债券相比主要特征在于发行主体是企业而非政府或者金融机构,并且信用等级较高。目前我尚未找到关于商品债的官方定义,但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第四十一条的定义可知,它通常指那些由金融类公司所发行的有价证券,所以也称其为金融债券。在2013年新颁布的《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证券分普通股、优先股、债券和其他证券,可见在我国法律层面认可了公司的其他类型证券的存在,而商品债券就是其中之一。
商品债券之所以被冠以如此名称,是因为这些债券的偿还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收入而不是外部融资,即通过资产变现的方式偿付本息。从本质来看,其实它就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工具,它的持有人享有的是对公司资产的收益权及剩余索取权而非所有权。由于这种债券的特点决定了该类金融产品的风险相对较低,而收益率也相对固定,因此非常适于风险偏好程度较低的投资者进行配置。 我曾对我国的商品债券市场做过研究,发现我国当前的商品债券市场发展并不完善。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仅有5家公司公开发行了合计7个品种的商品债券,其中4家为券商,1家为信托公司和1家为保险公司。而且这些债券多为短期融资券,期限较短且利率水平相对偏低,同时发行人多为排名靠后的中小型券商,因此整体看该市场的交易十分不活跃。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商品债券的相关规定较为粗浅,导致此类产品缺少相应的监管框架从而制约了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