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如何回购?
质押交易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简称,是一种以证券为标的物的融资业务。客户(正回购方)向券商或基金公司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并约定在未来收回本金和赚取收益的逆回购模式。 这种模式在操作中可以理解为将持有的个股暂时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资金,同时与金融机构签定一个到期反赎条款,约定在未来的某一个期限再将所借到的款项连同约定的收益归还给对方。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涨跌幅度的限制,因此当股价上涨时,质权人不可能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平仓;而当股价下跌至初始成交价格时,又会有被动违约的风险,所以为了保证交易能够如期履约,一般会对初始成交价格的涨跌幅度也做出相应的规定,例如上交所对质押式回购的交易设置每日价格波动幅度的上限为10%(当日最高价/昨日收盘价-1)、下限为0.9倍(0.9*昨日收盘价=当日最低价)的上下限区间来控制风险,一旦某日的成交价格超出这个范围就会被强行触发履约委托,由证券公司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完成双方的合约交割。 这种质押式的回购协议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融资行为,只不过它的资金来源于机构投资者而非个人而已。不过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其融资的成本要比其他传统的融资渠道要低一些,因为从表面上看它是以股抵债的形式进行的,而实际的情况是由于股市的涨跌难以预测且存在着流动性折价的影响因素,因此用股票做质押获得的借款金额实际上比按市值计算出来的数额还要少一些。但是需要提醒投资人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类股票的质押都面临着较大的潜在投资风险,如果未来行情发展不乐观的话,借款人很有可能无法如约偿还这笔借款了。
目前我国的交易所内已开设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品种,但是在股票二级市场上还存在有很多其他的融资方式可供选择,其中以信托计划及银行信贷产品最为常见。 这些融资方式的特点是在融资成本方面要高于交易所内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但它们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贷款用途较为广泛,几乎不受任何行业或者项目的约束,而且审批流程较之交易所内的质押式回购更加快捷高效,适合那些急需周转资金的借款人。 但是这类融资方式的另一个缺点就是其利率水平较高,而且大部分的资金来源都是来自信托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者是银行的表外业务,因此在未来的不确定性面前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敞口。 总之,股票质押式回购作为一种比较新颖的融资工具已经在国内的金融市场当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对于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它所带来的风险隐患也是不容忽视的,只有正确地认识和规避相关风险才能使它在将来的发展中发挥出更大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