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股票是哪只股票?
2013年8月7日,美国纽约联邦地区法院宣判,德隆案主犯史玉柱被判5年缓刑,罚款93万美元以及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唐万新、唐万平两兄弟分别获刑6年和3年监禁; 唐国林获刑4年半。至此,德隆“三驾马车”全部被判刑。
根据判决结果: 被告人史玉柱被判罚25万美元及5年缓刑,同时被裁定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被告唐万新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唐万平因参与操纵证券市场罪行显著轻微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并罚金二十五万元人民币; 被告唐国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对原审被告人吕新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获利人民币四千一百零六万元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对原审被告单位新疆德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三百一十一万五千二百元予以追缴(已执行人民币一千五百五十万一千四百五十二元),并依法上缴国库; 对冻结的原审被告人唐万新所有的新疆德龙钢铁有限公司股权,由原审被告人唐万新按照评估价格人民币十七亿六千八百八十六万二千元向新疆德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价款后归该公司所有;对冻结的被告人史玉柱持有的北京健坤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上海健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依法予以拍卖,所得款项扣除执行费用上缴国库; 对被告人史玉柱用于行贿的人民币二百九十二万元、被告人唐万新用于行贿的人民币七十八万元,依法收缴,上缴国库;对其他在案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德隆系列案件历时七年有余,涉案公司众多,牵涉人员达数千人.此案的审理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意义重大! 从德隆系的崩塌看中国的股市:德隆系覆灭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其背离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通过内部人控制的方式实现了对小股东的剥夺。而德隆系内部人的行为又直接或间接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极大的社会危害,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制裁与惩罚。德隆案的终审判决是中国证券司法实践的一个创举,不仅是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重大贡献,而且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维护证券市场的公正与秩序也具有深远的影响。 但是德隆系的覆灭仅仅是一个开始而不是结束,现在仍有许多人对德隆系的覆灭耿耿于怀,认为这不过是一场政治阴谋,是官商相互勾结的结果,甚至还有人对此提出异议。但是这些人没有看到的是即使没有2001年的金融风暴作为导火索,德隆系迟早也会土崩瓦解,因为他们的行为早已触及到了法律的红线,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现在德隆系已经覆灭了十年之久,但人们对它的记忆却依然清晰如昨。其实除了那些为它摇旗呐喊的人之外,人们不会忘记它给股民带来的损失,不会忘记它对资本市场所带来的巨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