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大会审议日是什么意思?
这个不是“一般”,而是交易所的一项规则规定的: 沪深两所的交易所在其交易规则中都有一条这样的规定(上证所是2001年发布的交易准则的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深证所是发布于97年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第十章第一百零六条):
在上市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中,如果涉及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确认事项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否则,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就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向董事会做出说明或者提交董事会决议。 在我国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对于股东会议题是否属于上述“确认事项”需要董事会先作一个初步的判断——然后通知交易所审核。也就是说,只有当交易所同意这些议案不属于“确认事项”后,相关议案才算是通过了股东大会表决!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话,题主你说的那些情形的确可以称为“特别决议”了(?) 而之所以这样做,其实是为了避免有些公司利用股东会的权力来变相操纵股价,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嘛…… 所以我觉得从这方面考虑的话,我们可能应该把重点放在讨论如何避免利用大会议案来操控市场而不是纠结它到底是不是“一般决议”上比较好呢。 如果只是从技术上讲的话,我想交易所的规定已经说得挺清楚了,就不再累述啦~ (�ε�o��%?"i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