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什么组织?
“企业”这一概念,从本质上来讲是经济学范畴的概念;但是,作为由市场机制运作的微观经济主体,企业同时具有法律上和人际关系上的属性 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是指一个个参与市场交换的实体。它可能是一位从事生产工作的个人(小生产商),也可能是拥有大量资产的庞大组织(如汽车制造厂)。虽然这些实体的物质形态千差百异,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必须通过购买或在市场上获取其他企业无法单独获得的某种东西——即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源,来满足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可以被定义为“一种寻求资源的组织”。
法律上的企业则是由人们建立并能够进行交易的法律实体。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法人,也可以是一群法人的组合——股份有限公司便是这样的一种存在形式。不论其是否参与了市场交换,是否具有经营性质,只要是依照法律规定成立并有明确边界的社会实体,就应当具备法律的定义:企业是一种寻求资源的组织。
无论是否愿意,企业都必须努力获取自身发展所需要的一切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并且为此而承担一定的风险。 然而,企业追求的资源是有其特定的内涵的。它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财富和资源,而是特指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各种要素的总和。我们可以这样定义企业:企业是寻求生产和经营的资源集合。
以上所讨论的企业概念强调的均是企业作为一种组织的属性。事实上,企业还具有另外一些重要的属性。其中最重要的是:
1. 企业是与市场紧密相连的。如果没有市场,便没有企业存在的必要;反之,离开了企业的市场也是不完整的。企业和市场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2. 企业是具有创新精神的组织。它不仅能够适应已经变化了的市场需求,而且能够引导市场需求的增长。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等等是企业创造财富的源泉。
3. 企业是能够给予员工适当激励的组织。它能够将员工个体的目标与企业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并通过实现企业目标来不断满足员工的需要。 企业是一种具有多种重要属性的有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