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信用?
“信用”二字在中国总是被与金融紧密相连,人们提到信用,往往想到的是征信、借贷等和金融有关的词汇。 在美国,商业信用是商业领域的重要理念之一,但商业信用的概念却并不仅仅局限于商业范畴。在美国法律体系中,个人信用是指“个体(自然人和其法人实体)为取得贷款或其他信用提供服务而形成的法律责任”——即不论以何种形式发生的负债,只要存在违约风险或潜在违约可能,均属于个人信用的范畴; 而商业信用则指的是“任何企业组织为了取得贷款或其他信贷服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论有无抵押物或担保人”——也就是说,商业信用本质上是一种融资属性。
在美国的法律框架下,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债务失信都会影响其自身在社会中的信用评级,导致其在交易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 因此可以说,美国人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信用和经济活动之间的必然联系,将是否守信的评判标准泛化为经济活动的范畴,使那些本来不涉及经济交易的民事和刑事法律规范也纳入了信用的范围,将原属于道德评价范畴的信义职责变成了法律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