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公有制吗?
国有企业,作为产业资本(Physical Capital)的载体,它必须拥有和运营相应的物质资源;而作为金融资本(Financial Capital)的投资者及管理者,它同时也应拥有与投入相匹配的财务权利,并在此基础上获取应有的收益。在理论上,国有企业是一个“产权主体明确、资产规模适当、负债比例合理”的经营实体。
但问题是国有资产的权属关系一直没有弄清楚。理论上讲,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进行集中统一监管。但从现实情况看,无论是作为出资人的财政部还是国资委,都没有足够的动力去监管好国有企业这个“大家奴”。于是,从管理层到具体工作人员,他们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利用好手中的权力,多搞一点“灰色收入”或者说“红利”。至于这些收入的最终去向如何,是否真的用到了企业身上,他们并不关心。这样,原本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运行的国有产权,实际上变成了一个个分散的个体,每个部门、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和偏好程度从中分一杯羹。于是,寻租空间就被无限扩大了。
当然,我们也不能说现在的国有企业就完全没有效率。至少在公共品的生产和提供上,它要比市场机制更有效率。比如铁路、航空、电信、广播电视等行业的公益性产品或服务,由国家统一监管和经营可以发挥规模效应,更有利于社会公平。 但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并不意味着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都要由国家统包。事实上,很多公共产品的提供和企业活动是有相当大的重合性的。比如交通行业中的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电信行业中固话和移动通信。对于这些企业和产业,就应该像私人物品那样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进行自由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