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金太多?
谢邀! 这个问题有些年岁了,不过,现在问还是很有意义。 当年我们公司(中小企业)业务扩大,需要融资时,本来想融资1000万,结果各大银行争着给我们贷,说实在的,银行们很烦我们这个客户,贷款利息低的要命,而且每年还要送很多礼(当时贷款必须买理财才能放款,而我们选择的银行恰好又刚好没有这个理财产品,于是礼送了好多)。最后我们嫌麻烦,就不加思索的直接取了2000来万让银行放款到了我们账户上(当时还没实行大额取款预约制度)。
拿到钱后我们很开心,想着终于有钱可以投入生产经营了。可是没想到第二天,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找上门来了,非常不客气的说我们怎么可以擅自动用银行的贷款,我们解释说是用来投资的,银行人员很不屑的说道“你们这些做小生意的人根本不可能赚到钱”,言下之意我们把钱放在家里睡觉也比做生意赚钱。最后他们责令我们限期把2000万全部还回去,否则报告监管部门。 我们无奈,只好还了2000万,随即怒冲冲的找该行的领导,责问他为什么欺骗我们,领导轻描淡写的说:“我什么时候骗你们了?我是银行职员,我代表的是银行,银行就是嫌贫爱富的,我有什么办法?”。
后来我们虽然气哄哄的走了,但是心里很清楚,这是领导故意使的一个坏,因为如果真要追究银行的责任,他们是受法律制裁的对象。所以这2000万拿银行没办法,我们只能另外想其他办法解决资金问题。 最后我们找了民间借款,利率是4%(要知道现在银行贷款年化利率也就5%左右,而当时民间借贷利率大多在8%~10%之间),打了借条,签了合同,按了手印,收回了借条和现金。而银行那边,却仍然死咬着我们当初的借据不放,声称我们欠了他们2000万! 后来,我们准备起诉该行欺诈和违约的同时,让他们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包括借款利息和追债的费用)。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正当我们准备起诉的时候,行里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原来那个法定代表人被纪委请去喝茶了),新来的领导亲自找我们谈判,表示愿意以1300万的价格收购我们手中的借据,条件是我们不再继续追究银行的违约和欺诈赔偿责任。我们都觉得新来的领导有点诚意,遂答应了他的请求。
就这样,我们失去了2000万,换了1300万,并且乐呵呵的给新来的行长和同事送去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