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如何交税?
一、销售煤炭 1.一般纳税人,销售煤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缴纳3%的增值税,2%的教育费附加和5%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1)增值税=销项税额/(1+13%)×13% 进项税额需要计入进项税额台账,留抵,以后月份抵扣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值税×(7%+3%+5%)
2.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按照销售额的3%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同上。
二、自产自用煤炭 自产自用煤炭不缴纳消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外购煤炭 外购的煤炭作为成本,根据购进时间划分是否计入当期成本,如果购进的煤炭是用于生产应税项目的,则计入相关成本,如果购买的煤炭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以及在建工程、车间等集体福利部门,则不应作为成本扣除,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外购的煤炭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外购的煤炭若无法取得相应的进项发票,则需要全额交纳税金,也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出口退税
五、其他相关业务缴纳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