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投资企业性质?
首先,从融资角度来讲的话,现在创业公司获得融资的难度在逐渐增加。之前很多公司通过融资实现快速扩张,而现在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其他行业,能够融到资已经不容易了。而且通过融资获得的资金量也不如以前。同时,融资的成本也逐步提高。对于大部分创业者来说,目前最靠谱的融资方式还是来源于自己的积累与沉淀、朋友及家人的赞助,以及少部分来自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所以,如果资金需求量不是特别大,且没有特别好的投资项目的话,建议不要采用合伙人的形式来进行企业的设立。因为这样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因此削弱自己对企业的控制力。
其次,从业务开展的角度来讲,合伙人制度表面上可以让企业在短时间内筹集大量资金,实现快速扩张;但实际上却会因管理上的疏忽和企业内部的权力分配不当而事与愿违。尤其是在现在的市场上,真正优秀的创业人才不仅会受到众多投资者追捧,还会受到竞争对手的青睐(包括人才的招募和人才的输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不能有效甄别人才并做到知人善用,那么不仅企业内部容易形成人才争夺战,外部优秀的人才还有可能直接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从而减少企业的机会成本。所以说,在没有足够的能力圈的情况下盲目实施合伙人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当创业者引入合伙人机制后,由于每个合伙人都会以投入的资金额作为资本金,并从企业中获取相当于其资本金数额的净利润,企业的财务目标就由之前的盈利转变为分红。这样的转型有可能会让部分创业者忽视营收能力的提升,而一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从而导致企业出现“赚得快、花得也快”的情况。一旦经营不善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企业将无力偿还债务,最终导致合伙关系破裂,企业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
最后,从法律风险的防控上来讲,合伙人制度下的企业章程应该明确约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问题,并且要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相应的预案设计。否则的话,一旦合伙人之间出现纷争,而企业又因缺乏相应规范而导致调解无效时,就会因诉讼主体不明或者权利义务关系不确定而使企业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