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评级的规模要多大?
目前市面上的企业评级,评价的主体多是一些商业机构,他们以盈利为目的,大多采用主观评分的方法,也就是由评价人员依据一定的方法给被评价对象赋予相应的分值;而企业自主申报的评价项目则更多的是采用客观评分法,即要求申报单位按照既定原则详细整理并报送各项指标数据,由评价机构和专家进行量化评分。 无论哪种方式,最终结果的准确性都难以得到保障,而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商业机构的逐利性,其中的暗箱操作也使得结果更加难以令人信服。我们倡导一种新的企业信用体系模式——社会化征信,它摒弃了传统的政府主导和企业申报的方式,运用互联网的强大功能,将企业的信用状况通过大数据进行全面、实时地披露。
所谓社会化征信,就是基于互联网的信用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应用,通过整合工商、税务、法院等公共信用信息和媒体的报道等信息,通过对信息的结构化和处理,形成企业或个人的信用记录,并以统一的标准进行呈现,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提供基础性工作。 与现有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相比,社会化征信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现有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信息多是处于供给不足的状态,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难获得全面准确的信息。而利用社会化征信,可以使信息充分透明,满足各方的需求。
第二,能够解决商业机构评级造成的市场失灵问题。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商业机构的逐利性质,往往导致评级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社会公信力弱的企业反而能获得较高的评级,而诚信经营的企业反而不占便宜,这严重违背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的初衷。社会化征信通过去中心化的原理,让一切交易都在阳光下进行,自然能最大可能地消除市场中的违规行为。
第三,可以有效降低监管的成本。因为企业的信用情况是一直处于变化之中的,监管部门必须随时掌握企业的信用动向,这就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利用社会化征信,监管部门就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企业信用的最新信息,大大降低监管的难度和成本。 当然,社会化征信也不是完美无瑕的,它的基础信息来源于公共渠道,因此难免会出现信息滞后或者错误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对于不良信息的披露也应该更加严格,避免不良信息因为被滥用而造成对企业的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