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Conducted Fund),是指以信托合同为运作基础的基金。通过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将资金交给受托人管理,由受托人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 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开放公募基金的市场,所有的基金的设立都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要求。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的规定了我国的基金类型应当是“公开募集的基金”和“非公开募集的基金” 而“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就是我们常说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遵循的原则是“私下协定、自愿交易、完全透明、强势监管”
1.“私下协定”——指的是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和投资人之间签订私募基金的协议。
2.“自愿交易”——投资者认购基金,完全是出于对基金经理人的信任和投资能力的认可。
3.“完全透明”——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以公告的形式向投资者报告基金的近况。
4.“强势监管”——指国家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十分重视,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建立监管体系,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国内新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于“公开募集的基金”的类型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法律约束。而对于“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即我们所说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目前仍然处于试点阶段,相关政策还在逐步完善中,因此对于此类基金的设立与运行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