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什么时候备案?
新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备案手续; 已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至下个月的10日之间(具体日期以协会官网公示为准)进行季度信息披露,包括更新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
中基协收到材料并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给予批准或者补正通知。 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存疑的,会要求相关当事人进一步举证,并在一定期限内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中基协将不予备案的情形告知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予以改正直至符合相关要求时,才能进行备案登记。 对申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中基协将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或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中基协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出具同意备案的通知书;对存在不予备案情形的机构,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基金备案成功之后,管理人需要在半年之内发起设立第一只基金产品。否则的话,之前注册的基金管理人也将会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