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基金不能代销?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机构可以代理销售基金: (一)取得基金销售资格注册证的机构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 (二)取得基金销售资格注册证的期货公司。 上述第(一)类机构的名单可以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网站查询下载。
2、根据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备案的各类型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所发行的基金都可以代理销售。对于没有基金销售牌照的其他非公募基金管理人也存在通过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进行发售的可能性,但这种情况较少出现。
3、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管产品主要包括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投连险)和分红型保险产品(分险)两个类型;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同时提到,保险公司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代为管理产品资产。保险资管产品的托管由受托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执行。
4、目前,在监管允许范围内,所有正规金融机构都可以作为特定客户信托计划的受托人。除银行、信托公司以及上交所、深交所以外的各类券商、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甚至互联网公司都有参与,为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建议。 在这些金融机构中,由于具有相关资质的券商数量最多,因此以券商为主。例如,建信信托设立的“鑫元1号股票收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建信证券列为“该产品主要投向的证券公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