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基金老鼠仓?
1、加强信息披露 监管部门应对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情况以及报告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应制定出台配套措施以规范对私募基金经理的监管,使监管有法可依。还应加快完善有关私募基金的法律体系,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强化自律约束作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作为行业的自律组织,一方面应充分发挥行业代表的作用,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及时反映行业发展的诉求和建议;另一方面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会员及从业人员自律管理能力的建设。
3、推动市场法治建设 加快立法进程,推进注册制改革,构建一个有效制约“老鼠仓”的市场体制。同时还需要不断健全法规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正公平的金融环境。还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夯实合规基础。
4、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出现“老鼠仓”行为的机构和投资者,相关的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对于涉嫌犯罪的机构和个人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涉案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优化配置监管资源 目前,基金行业面临“多头”监管的局面,包括中基协、地方证券期货交易单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由于职责划分不够清晰明确,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重复检验,造成有限的监管资源被分散。有必要对现行的监管框架进行整合,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