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投资类产品有哪些?
目前中国市场上比较活跃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主要分为四类,即网络借贷(P2P)、第三方支付、众筹和供应链金融。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一. 网络借贷平台 目前国内较流行的网络借贷平台大多采用“线上交易+线下处理”的模式运作。借款人在平台上发布借款需求,投资人通过平台投放资金,当资金到达一定规模后,由专业理财公司介入进行线下的贷款审核与发放。 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有效解决了小额贷款难以放款的问题,因为小额贷款业务本身利润空间较小,而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能够获取一定的中间收入;对于投资者来说,网络借贷平台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满足其不同风险偏好的需求,同时由于单笔出借金额较低,可以实现分散投资的目的,规避风险。目前,网络借贷平台在行业内处于监管缺失状态,行业自律性不强,因此易引发一系列问题,应予以关注。
二.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中介,在交易双方之间充当信息传递的角色,为交易提供必要的在线支付服务支持。目前第三方的定义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网上银行服务商是指为客户提供信息系统和网络金融服务的企业法人。 而第三方支付的定义范围要比这广泛一些,除金融机构外,其他企业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解决线下付款难题。 从功能上说,第三方支付能够有效缓解小金额支付处理的繁琐和成本问题。对消费者而言,可以更便利地实现“网银”体验;对企业来说,则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但是,第三方支付也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和问题,如支付账户的管理和使用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
三. 众筹 在国外的实践中,crowdfunding一般局限于娱乐、艺术和科技领域,而且大多在早期阶段,以创意引导为主;而在国内,则出现了很多创新的项目,覆盖了从文化创意到农业,从生活到公益领域的多种项目,但融资规模普遍不大。 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众筹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所具有的“大众化”特征——任何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集资,任何小型创业者在没有任何资产的情况下同样可以得到贷款。另外,众筹还具有及时性特征,资金的筹集和项目的实施过程可以在网络上得到全面公示,从而更好地接受大众的监督。 但是,众筹也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问题,主要在于如何界定借贷关系以及如何明确各方权责。
四.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是以金融的理念和服务融入于供应链环节之中,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及产业链的稳定性,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控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当前,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形式都在不断出现创新,并且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也加入到这个阵地中来,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拓展自己的金融业务范围。